第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规程公布
一、主办单位
中国射箭协会
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
青海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青海省射箭运动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
青海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青海省少数民族体育协会
冠名支持企业:待定
四、时间地点
2017年8月25日至29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现代传统弓5人组(可男女混合组队);
(二)现代传统弓女子团体10人组(限国内运动队参加)。
(三)复合弓男子团体10人组(限省内);
(四)反曲弓男子团体10人组(限省内);
(五)牛角弓男子团体10人组(限省内);
(六)青海昆仑箭王(限省内参赛运动员根据各项比赛成绩产生);
六、参加单位
(一)中国射箭协会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射箭协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射箭俱乐部,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特邀选手。
(二)青海省各市(州)、县(区、行委)、省级射箭协会、省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射箭俱乐部 为单位组队允许每项报1队,凡各单位的报名表以当地文体部门、射箭协会核准盖章为准。
(三)赛事承办地(格尔木市)每项可增报一队。
七、参加办法
(一)每地区或单位可报总领队一名,由当地文体部门领导担任。
(二)各项目参赛队的教练员由本队运动员兼任。
(三)各项目年龄国外及省外上限为65周岁(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内上线为70周岁(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年度县级及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五)在比赛中,凡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运动员必须向组委会递交《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
(七)省内各项目参赛队必须为本市、州、县(区)选拔赛的冠军。如县(区)冠军队获得市州选拔赛冠军的,由当地选拔赛的第二名代表本县(区)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竞赛规则。
(二)现代传统弓5人组设团体、个人项目(不足5人不参加团体计分,只记个人成绩);女子10人组、复合弓、反曲弓男子10人组、牛角弓男子10人组均为团体项目。
(三)复合弓比赛采用民间传统土砌箭靶,反曲弓、牛角弓、现代传统弓比赛均使用奥林匹克比赛标准环靶。
(四)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项目比赛,不得兼项。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复合弓男子团体录取前8名,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二)反曲弓男子团体录取前8名,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三) 牛角弓男子团体录取前8名,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四)现代传统弓团体录取前8名,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五)现代传统弓个人录取前8名,奖金分别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名8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400元;
(六)现代传统弓女子团体录取前8名,奖金分别为: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七)参加以上比赛项目的省内运动员根据个人比赛成绩取得第一名的授予“青海昆仑箭王”称号;
(八)每项参加运动员(队)11名以上,录取前8名、8-10队(名)录取前6名、5-7队(名)录取前3名、3-4队(名)录取前1名,不足3队(名)不立项。
十、报名日期和要求
(一)第一次报名: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7月5日前报项目,将《第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项目表》以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长乐,联系电话(传真):0971-8244441;13897652499。
地址:青海省城中区西关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新西楼省体育局。
邮编:810000;电子邮箱:qhtyzh@163.com。
(二)第二次报名:各单位要按各项目具体竞赛规程规定,写清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名单,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正式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报青海省体育局对外交流合作处。报名时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后不再更换更改运动员及参赛项目。并报往返回执单。
十一、报到和离会日期
各代表队于8月25日报到29日离会。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总裁判长、分项裁判长、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经费
省内外各代表队成员交通费自理,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国外队的交通及食宿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四、其它
(一)组委会定于8月25日晚7:3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
(二)国外、省外运动员由组委会负责接送站。
(三)青海属高原气候,早晚温差较大,请自行备好御寒衣物和备用药品。
十五、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或补充事宜由第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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