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1年2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十二五”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和《计划》组织实施做出了规定。2014年起,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对计划实施效果的评估。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全面总结《计划》中所提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评估各级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探索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建设体育强国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依据
评估的依据为国务院颁布的《计划》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实施计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
三、评估方式
(一)通过各省、各地市、各区县逐级开展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评估,评估各级“政府主导”实施《计划》的效果;(二)通过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总局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计划》专项评估,评估“部门协同”实施《计划》的效果;(三)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为手段,评估“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计划》的效果和社会对《计划》实施的满意度效果;(四)利用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第四次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全国性调查所获得的公共数据,作为评估《计划》中重点目标任务的数据来源。
四、评估结果
(一)《计划》实施效果明显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上升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健身逐步成为更多人的日常生活方式。截至2014年底,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3.9%,比2007年提高了5.7%,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城市居民达到19.8%,农村居民达到9.5%,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6.7和5.4个百分点,超过预定目标。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有明显增长。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有所提高
根据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89.6%,比2010年提高0.5%。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出现积极变化。青少年的形态发育水平继续提高,学生肺活量指标逐年稳步上升,爆发力素质出现好转,耐力素质显现止“跌”并逐步回升,速度素质下滑趋势得到遏制,力量素质下降速度减缓。
3、全民健身“三纳入”基本实现
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简称“三纳入”)是落实《计划》的重要抓手。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三纳入”全覆盖。
4、全民健身宣传教育不断加强
各省区市在实施《计划》过程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发挥体育健身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知识传播日益常态化。
5、配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
国务院出台《全民健身条例》后,各地加快了有关全民健身的立法进程,一些省市出台了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条例》,还有一些省份对本省市已有的全民健身法规进行了修订。
(二)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1、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幅度增加
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体育场地169.46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46平方米。加上健身场地设施2014年对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贡献(0.08平方米),以及2015年体育总局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的转移支付投入,至2015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至少达到1.57平方米。超额完成《计划》提出的“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的目标。
全国各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已经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截至2014年底,市(地)、县(区)50%以上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街道、乡镇和社区、农村行政村50%以上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建有乡镇体育健身工程16911个,占全国乡镇数的40.6%,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67996个,覆盖全国行政村的74.13%。其中,2011—2014年,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40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9447个,体育公园2366个、健身广场24879个、户外营地878个、室外健身器材169万多件。
2、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全国县及以上地区体育总会平均覆盖率达到72%,有8个省(区、市)的覆盖率达100%。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其中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总数达到6770个。与此同时,各地的民间体育组织、网络体育组织、广场健身队伍等健身组织蓬勃涌现。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全国全民健身站点平均已达到每万人3个。
3、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
示范性健身活动、制度化项目业余联赛、自发性群众身边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活动形式从大型展示活动向就近就便、小型多样转变,活动组织从主要靠政府组织向依托社会、全民参与转变,参加人群从少数固定集中到大众日常分散转变,活动内容从传统单一向多样时尚转变。各地结合当地传统特色和群众需求喜好,打造“一地一品”、“一区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参加项目也逐渐从传统项目向新兴项目拓展。打造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为龙头的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全国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活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达到5000余所,举办各种比赛10万余次,青少年足球人口不断扩大。
4、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截至2014年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已经超过170万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12万人,大大超过《计划》中规定的目标。全国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1.7人,超过了1.5‰的标准。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始从重数量增加向重质量提升、从重培训向重实践指导转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5、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惠及城乡居民
过去五年,各省(区、市)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探索建设科学健身示范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等科学健身常态化运行模式,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体质测定工作,并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科学健身质量和水平。各省(区、市)每年接受体质测定人数平均在8万人以上。
(三)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全民健身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经过过去五年的努力,“大群体”工作格局已经具备雏形,正在扎实推进。
(四)公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还有新期待
体育总局委托第三方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公众满意度抽样调查。全民健身公众满意度指数为68.7分,超过中性值(60分)8.7分,表明公众对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为满意。公众对体育场地、体育组织、体育活动的满意度指数依次为70.0分、69.8分和66.4分。
(五)《计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1、全民健身的发展依然不平衡
一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总体发展水平依然相对落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二是城乡间发展不平衡,城市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网络和体育活动开展等方面,要优于同地域的农村地区。三是体育健身的参与人群不平衡,继续存在着“两头高、中间低”的“马鞍型”现象,即青少年学生和中老年人群参与度较高,中青年人参与度较低。
2、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尚需完善
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广大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没有室内健身场所,户外的体育设施也相对简陋,数量和种类都偏少。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程度和利用率依然不高。新建小区配套体育设施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预留健身用地、健身场地面积减少、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全国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依然有8个省(区、市)只有1.0‰,还有4个省(区、市)仅为0.5‰。
3、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力量动员不够
现阶段,全民健身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得益于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而资源丰富、潜力巨大的社会力量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4、体育社会组织有待发展壮大
政府对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明显不足,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相对缓慢、数量偏少、作用发挥不够,社会组织的职能弱化明显,全民健身主要依赖政府的局面没有完全改变。
5、公共财政的投入依然较低
目前,各级政府“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是,各级政府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对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的预算支出还有较大不确定性,有待制度化,投入数额总量和人均都偏低,经费投入部分依赖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局面尚未改变。
6、全民健身氛围不平衡、信息化程度不高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十三五”时期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未来五年的全民健身工作将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展开:(一)全面深化体育改革,推进全民健身治理现代化;(二)加强全民健身法制建设;(三)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四)推动体育与其他部门融合发展;(五)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六)加快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七)提高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八)继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引导的力度。
(编辑:x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