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行简政放权,以系统思维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制度机制,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助企便民落地落实。
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率
云南省体育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体育行业简政放权,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市场活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
一是调整疫情期间行政审批。落实国家体育总局调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体育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要求,暂停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的实地核查,已受理的改为网上办理;暂停安排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从严控制赛事举办,减少人群聚集,在云南举办的29项州(市)及以上体育赛事进行了调整,其中涉及国际级赛事5项、全国性比赛5项、省级比赛13项、州市级比赛6项(含冬夏令营活动)。
二是清理简并行政事项,提高服务效率。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梳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合并“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3项行政确认为一项“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认定”,省体育局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从7项精简为4项。审批事项除“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事业单位、举办健身气功运动设立站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3项外,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州县教体部门。云南省体育局优化整合行政处罚事项,将原来的6项合并为3项,提升了监管效率;对拟上线的20项体育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简化办理流程、推行电子化材料、共享证照信息、压缩提交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提高了服务效率。运用云南省政务服务移动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梳理公布了145项公益性体育赛事和41个公共体育场馆,实现体育赛事和场馆信息“指尖查”。
三是优化审批,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对照中央“证照分离”试点清单和省政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云南省体育局逐一认领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体育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细化明确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形成体育部门在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体育部门4个涉企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完善行业准入规则,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信用监管等方式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深化“放管服”,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
云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精神,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结合体育工作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方案,下发《云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规范市场运行、提升服务质效。
建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度,动态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做到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云南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进一步完善体育设施监管制度,制定下发“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28条措施任务分解清单”,推动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竞技体育处对射击竞技体育项目的监管流程进行优化;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有效整合;健身气功中心细化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管检查内容。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云南省体育局梳理报送了“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清单(2020年)”和“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规范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要素以及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对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综合考核标准和存在问题,调整规范办事指南要素。
二是推进“一网通办”。对比《国家政府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网要求,20项体育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简化办事流程,推行电子化材料、共享证照信息、压缩办理材料和时限,已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目前,省体育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即办件率17.65%;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时限压缩率50.24%,全部达到要求。
三是网站升级,提升服务能力。门户网站增设我要运动、办事服务,互动交流3个专栏,设置体育场地、健身活动、体育锻炼标准、体质监测等信息查询,逐步完善健身服务功能。
行稳致远,改革永不止步
2021年,云南省体育局将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改进和优化办事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规范网上办理服务事项。实现事项动态化管理,确保内容规范,要素齐全,达到一次性告知要求。提高在线预约、受理、办理、办结等服务时效;建立监管数据推送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数据推送、监管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等工作常态化。补充完善体育类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建立健全“好差评”工作机制。结合云南省体育局工作实际,整合完善“好差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