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纪中:电竞与电子游戏不同 需正确处理职业化和商业化关系

2022-06-10 16:52:32.0      来源: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电子竞技管理委员会

电子竞技中有什么值得警觉的问题吗?有的。我根据传统体育运动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请大家考虑。

一,电子竞技有没有兴奋剂问题。我看是有的。电子竞技既然被视为比赛表演范畴内就是遵守反兴奋剂的原则,做到我国要求的零容忍和争取做到零出现。电子竞技是一场激烈的脑手并用的运动,必然会突破常人的能力极限。在比赛中如此,在训练中可能亦然如此。因此就在个人达不到时采取借助外物的措施。全球电子竞技联合会已经与世界反兴奋剂组织联系,请他们研究把这类的有害的提神物质列入禁药之列,以保护电竞选手的健康和保护选手的公正权益。目前我国的一些电子竞技国内或国际赛事恐怕还没有兴奋剂检测机制。现在电子竞技列为2022年杭州亚运会比赛项目,因此就要遵守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组织的有关规定了。对电子竞技运动员现在的问题是教育先行,陆续的在各种在国内进行的重大的国内和国际比赛中要引入兴奋剂检测机制。据初步了解在当前的电子竞技中误区不少。恐怕不能不管吧。要有部门管。

二,过早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电子竞技主要是青少年的运动项目。电子竞技选手的顶峰年龄段较短。在比赛中又没有最低年龄限制。这就造成了过早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可能对一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人生价值观的形成产业不利的影响。在人社部的关于电子竞技员的技能标准中有些间接的标准可以视为对年龄限制的规定。但是在电子竞技的选手资格上没有任何规定。我想参照传统的体育项目中的某些项目中的最低年龄限制规定,电子竞技有没有必要设立这样的规定,专家们似乎也可以研讨一番。我个人的看法是对有些重大的比赛恐怕有比没有好。

三,如何正确处理职业化和商业化的关系,防止过度产生的负面外部性问题。传统体育运动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一个是职业运动员的工资帽问题。一个是职业比赛的奖金攀比越爬越高。电子竞技职业选手一般都是低龄化的。在这些选手生活经验和社会经历都还不够的时候,过量的经济收入对这些选手来说有否能够恰当地妥善处理?对于运动生涯较短的选手来说,职业的机会成本高,退役后又如何保证他们的一生有个稳定的过程,也许需要在他们高收入的阶段采取一定的保险机制更好。这恐怕也是可以探索的议题吧。

四, 电子竞技与电子游戏有所不同,但是电子竞技中的项目对推动该项电子竞技软件的发展起到不小的作用。当前的情况是我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竞项目少,而国外引进的多;传统体育主题的项目少,其他内容的多。我看这种不够平衡宜逐渐有所纠正点为好。这不仅涉及到利益关系,而且也是电子竞技的均衡发展的需要。

五, 在全国的电子竞技的热潮中,由于全国还没有一个权威的管理机构,也缺乏统一的注册登记制度,职业运动员的转换俱乐部所涉及的问题也需要有一个管理规范来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因为没有一套统一的体制机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混水摸鱼的组织和个人打着各种招牌来蒙蔽视听使一些体制内或市场主体被忽悠了。同时也可能会有企图垄断或者资本过度扩张的苗头出现。有些不断利用市场占有率扩大它的市场势力,而市场势力是可能形成某种权力,以排挤其他竞争者,变相垄断。这是值得大家警惕,同时也需要尽早地有政府主关部门建立一套一家或有单位牵头的领导和管理系统。